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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被关注?西宁一女子谎报警情117次!

2023-08-04 08:38:34 来源:光明网

近日,西宁南川警务区执法办案队依法严肃处理了一起多次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对多次谎报警情的蔡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近日,南川警务区执法办案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要“自杀”,在确认报警人的地点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发现自称要“自杀”的报警人一切正常,并无“自杀”倾向,且报警人蔡某某居然是熟悉的“老面孔”,民警随即将报警人蔡某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并对之前相关警情进行梳理。此时,办案民警也接到分局指挥中心推送的重复警情研判数据,原来蔡某某自2020年5月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借用感情受挫、情感纠纷等个人原因,使用其名下手机号码,多次编造事实,以“谎称自杀、吞食安眠药以及发布合成割腕自杀图片”等方式在全省、全市公安机关谎报警情达117起,妄图由公安机关介入,满足其渴望被关注的私欲。

针对蔡某某多次报警的情况,执法办案队曾多次联合社区警务队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耐心劝解和疏导,告知其谎报警情的后果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但蔡某某仍不知悔改、固执己见,多次谎报警情,极大影响了西宁市110报警服务台的正常接处警秩序和基层派出所正常接处警工作,造成公共资源的严重浪费。


(相关资料图)

8月1日,在采集完违法行为人蔡某某家属陈述、证人证言、调取“110”接处警反馈单、接处警民警微信聊天记录、蔡某某名下手机拨打“110”通话记录、通过合成制作而成的虚假割腕照片等证据后,民警依法传唤违法行为人蔡某某到南川西路派出所办案区接受询问,面对大量的客观事实,蔡某某对自己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南川警务区执法办案队将继续依法严肃处理谎报警情、无故拨打报警电话等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切实保障社会治安“生命线”稳步运行。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综合/平安城中、南川警务区执法办案队

来源: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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